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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16:37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的通告

22号

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市民和外来入石人员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2日零时后,有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入石人员须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起始日期自入石之日起计算。其他入石人员须核验身份信息、健康码为绿码且身体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提供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二、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特别是丰台区、西城区、房山区、大兴区等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要严格落实我县相关防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生鲜肉类产品经营者和运输人员如感到身体不适,应佩戴口罩、手套,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建议广大市民购买生鲜肉类产品时,不要用手与其直接接触,需用袋子或手套隔开;不要将生鲜肉类与果蔬和其他熟食接触。生鲜肉类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佩戴口罩手套、日常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不佩戴口罩手套上岗。

五、倡议广大市民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马上彻底洗手;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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