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召开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暨房地产行业领域“治乱”工作推进会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云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推进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本着精简流程、便民利民、诚信申报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了“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现将全面推广使用小程序、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全县2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召开了房屋租赁备案相关工作暨房地产行业领域“治乱”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邀请了昆明房协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石林县房地产管理所负责人首先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程序 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20〕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设置专人负责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其次,通报了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近期关注“昆明房协”公众号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系统信息录入登记的情况,要求还没有进行信息录入的机构尽快关注录入;最后,房地产管理所负责人对照房地产行业领域“治乱”清单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可能存在的乱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强调,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严格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检自查,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昆明房协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的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对房屋租赁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和分析,并对各中介机构在使用小程序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同时向石林县紫钻房产和诺亚房产颁发了《昆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示牌》,希望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强学习、诚信经营,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