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治超办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1 09:36
浏览次数:323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治超办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
企业进行公示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治超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石林县治超办通过对矿山、水泥厂、物流区等货物集散地全面排查,按照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将年产量30万吨以上的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石林县裕泰石材厂、云南磐亿建材有限公司、石林县宏达采石场、昆明石林石材厂、云南石林华松水泥厂6家企业拟定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特此面向社会公示。
监督电话: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67792564
石林彝族自治县治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