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本次下达)
十三、县(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及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政策,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受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对涉及文化市场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为政府机关,内设办公室(审计科)、公共服务科、规划发展科、行业管理科、文化遗产科5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民族文化工作队4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围绕“一个中心”,办好“两项活动”,建设“三个中心”,带好“四支队伍”,抓好“五项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文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工作的精神这一中心,做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2.办好“两项活动”。即: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文化活动主要是提升火把节、情歌节、阿诗玛文化节等活动的内涵的品质,增强实效性和文旅融合度;旅游活动主要是把旅游厕所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等。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公共文化、旅游宣传工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3.建设“三个中心”。即:以承办市六运会场馆建设为契机,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推进阿诗玛大剧院项目的落实,整合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功能,打造阿诗玛文化艺术中心;与旧城改造和文物古建筑修缮利用相结合,实施撒尼刺绣、阿诗玛文化等非遗传承馆建设,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
4.带好“四支队伍”。即:整合文化人才队伍,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进行全面整合,明确人员职责,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好非遗传承人队伍,充分发挥其文化保护传承的作用;加强旅游人才队伍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特长,为各类旅游事业发展打好基础;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理顺机关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工作和经济工作。
5.抓好“五项工程”。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人才战略工程,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队伍;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打造一批高水平文化品牌和项目,创作一批特色文艺作品;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包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馆、石林彝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即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经费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专项经费;辅助用工经费增加;增人增资增加;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7.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即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经费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专项经费;辅助用工经费增加;增人增资增加;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保险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26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即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经费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14万元,项目支出261.22万元),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310.8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070108文化活动1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的支出,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246.2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配套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2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0.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10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5.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费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19.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包括用于购置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30205水费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等支出;30206电费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出的电费等支出;30207邮电费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出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30211差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0226劳务费4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付给劳务人员的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1.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上述科目未包含的日常公用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统筹支出。其中,30305生活补助38.9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30307医疗费补助9.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2021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9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9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2.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3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财政部门规定,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辅助用工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35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7.92万元,固定资产42.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情况
2021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基本支出3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增人增资增加;
2.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辅助用工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支出26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3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增加预算项目: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经费;
2.增加预算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