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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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是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及管理的职能部门。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政策,编制全县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受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对涉及文化、旅游市场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各项指标爬坡前进。2019年县下达文旅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市外内资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为2千万元;非税收入8万元;GDP支撑性指标任务一项,承担市对县考核指标三项。
(二)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93个村(社区)和部分自然村文化站(室)进行了调研摸底,县文化馆、图书馆、7个文化站、93个文化室公共空间全部按要求时长免费开放,提出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19-2020年度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举办了春节文化系列活动、阿诗玛文化旅游节文化系列活动、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2019中国石林火把狂欢节。参加了2019年云南省“全民健身日”云南省少数民族健身操(舞)大赛,并荣获了一、二等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荣誉称号。完成了《我要上春晚》电视文艺晚会录制任务。打造乡镇文化活动品牌,举办了巴江之春•百姓大舞台、放歌石林•筑梦彝乡、农民丰收节(人参果文化旅游节)、苹果文化旅游节、苗族彝族花山节等活动,形成一乡一品的特色文化,做到镇镇有节庆、月月有活动。
(三)文化遗产全力保护。继续加快推进石林县彝族撒尼刺绣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小东门1 号杨氏宅居、李映乙宅居等功能用房改扩建及修缮工程。石林文庙、贪官许良安遗臭碑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林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2项,实现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零的突破。
(四)旅游转型精准发力。石林县成为首批7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名单之一,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县多个景区开展了智慧旅游信息化项目建设,并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与共享。
(五)文旅市场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4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车辆65余台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36余家次,文物建筑单位48余项,受理举报5起,责令整改6家次,文化市场行政当场处罚2家次,收缴非法书报刊30余本。举办各种形式培训4期,培训经营业主280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开展联合行动7次。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04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宾馆酒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旅游餐饮点等涉旅企业13580余家次。
(六)改革创新不断推进。2019年,按照县深改工作的统一部署,拟订起草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旅游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七)党建工作强化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理清工作制度,建立责任清单。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制度。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以净化文旅市场、传承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为抓手,深入落实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文旅阵地和文旅活动,协助做好创文、美丽县城创建等工作,做好统战等工作,促进全县各民族繁荣进步、团结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务并入局机关,不单列。)
3.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图书馆
4.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5.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馆
6.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物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1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0.56万元,占总收入的49.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15.06万元,占总收入的50.8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7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人增资增加,上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4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89万元,占总支出的24.51%;项目支出4,096.38万元,占总支出的75.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0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人增资增加,上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人增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人提标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6.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87.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且上年未完成,未实施的项目今年已逐步完成、实施。主要开展的项目包括:成功举办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阿诗玛文化节、火把节及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全县3A级旅游厕所建设、各项文化惠民工程的稳步推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15%。与上年对比减少4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体育服务中心划转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3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和旅游资金建设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43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差旅费等报销标准,源头控制铺张浪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5万元,下降1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3万元,增长1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万元,下降5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差旅费等报销标准,源头控制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2万元,占77.31%;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22.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文化执法及文化宣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项目洽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4万元,主要原因是: 因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体育服务中心划转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405.0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1.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36.93万元,固定资产367.0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050160.42 | 40369350.00 | 3670299.18 | 0.00 | 0.00 | 0.00 | 3670299.18 | 0.00 | 0.00 | 10511.24 | 0.00 |
填报说明: |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数据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35701111